多元入學方案(111學年度起適用)


前言、理念與規劃原則


(111學年度起適用,依學生入學大學之學年度計算)

106.03.29 105學年度第1次會員大會通過
106.04.19 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060051855號函核定
106.06.06 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060075787號函備查
108.03.28 107學年度第1次會員大會通過
108.05.21 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080061017號函備查
109.07 108學年度第2次會員大會通過
109.08.06 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090108931號函備查
110.09.17 110學年度第1次臨時會員大會通過
110.10.13 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100133056號函備查
111.12.06 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110117434號函備查

 

 

前言

  我國自83學年度開始試辦推薦甄選入學以來,至91學年度確立並實施「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期能落實適性揚才教育目的,亦兼顧學生發展關鍵能力。 多年來,藉由多元的升學管道與擇才指標,適度引導學生依其興趣、能力與性向明確程度選擇有利的管道升學,並使得許多來自不同地區、擁有不同學習歷程的學子得以進入同一所大學成為相互學習的同伴。 事實上,無論是國中升學高中職,技職體系高職生升學科技大專校院,也都採行多種入學管道,顯見多元價值受到肯定。依歷次不同問卷調查,各界同意或非常同意入學管道維持多元者達八成或以上。
  現今,隨著數位科技的發展,學習打破時空限制,傳統校內外教學已然不是唯一學習模式或知識來源,而新課綱揭示的精神以及高中教學現場的轉變,更表現教育內容不再固定,學生成為學習主導者的樣態。 凡此,同時推動大學招生理念與選才方式的改變。在此自主與差異化學習時代,大學選才,被期待能由標準化單一智育考評走向多面向綜合考量; 注重學習歷程及生長背景差異性;強調終身學習素養、通識跨域實作、問題解決能力、團隊合作態度等。
  職是之故,眾皆期待實施已久的大學考招能因應調整。究其實,大學考招設計,應以國家人才培育為圭臬,衡酌社會發展、產業趨勢, 以期能確實有助於高中育才、大學選才,同時能充分發揮促進社會流動的功能,終能培育國家所需人才。

一、    高中育才與大學選才的理念

(一) 隨資訊化與數位化,學生學習由被動而主動

  隨著資訊科技的進步與數位化的發展,教育傳輸方式與內容也日新月異,由被動學習,成為互動學習,更進一步進入自主學習。 被動學習模式:教育傳輸的內容與方向單一,學生直接接收老師所傳授的課程,每個學生的受教模式統一; 互動學習模式:隨著電腦、簡報、光碟、影音教材、網路等科技元素進入教學現場,教育傳輸的內容與方向成為多元,學生對老師,老師對學生,雙向互動; 自主學習模式:運用各種數位工具,學習打破時空限制,顛覆傳統校內外教學模式,教育內容不再固定,學生成為學習的主導者。

(二) 十二年國教新課綱,以核心素養為課程發展主軸

   隨著十二年國教實施,絕大多數的一般學校,已開始在原來的高中課程綱要與教材中,以不同的課程與教學,持續協助差異化逐年擴大的學生。 而預定於108學年度起實施的新課綱,以「成就每一個孩子」為願景,以「自發」、「互動」及「共好」為理念,據此,在總綱中,明示以核心素養為課程發展主軸。 依據總綱,核心素養是指一個人為適應現在生活及未來挑戰,所應具備的知識、能力與態度;在學習上,強調不宜以學科知識及技能為限,而應關注學習與生活的結合,透過實踐力行而彰顯學習者的全人發展。 因此,高中將進一步推動教學能以學習者為中心,學校的課程發展,除了保證課綱中必修科目的基礎學力之外,也須透過必修課程的分層分級與選修科目的開課設計,真實的回應學生個別化與差異化學習的需求。

(三) 大學選才理念與方式,走向多面向綜合評量

   教育理念的推進,新課綱揭示的精神以及高中教學現場的轉變,同時推動大學招生理念與選才方式的改變。 被動學習時代,聯考被公認為檢驗標準化教育下學習成果的公平制度,也是大學選才的唯一依據。 開啟互動學習模式後,多元入學方案順勢發展,個人申請日漸成為主流,但由於考試仍在申請制度中具有關鍵引導與決定作用,學生仍難以全面適性發展,大學選才亦難突破以考試分數為主之思維。 然而,到了自主與差異化學習時代,大學選才,應更著力於由標準化單一智育考評走向多面向綜合考量;注重學習歷程及生長背景差異性;強調終身學習素養、通識跨域實作、問題解決能力、團隊合作態度等。

二、    十二年國教新課綱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總綱架構

三、    大學考招理念與規劃原則

  由理念到具體規劃,大學考招制度,應在國家人才培育的大政方針下,確立制度願景與規劃原則, 讓各大學在多元選才下能招收到適合的學生,高中在教學活化下能夠帶動學生學習充實,同時能充份發揮促進社會流動的功能。
願景:在多元價值體系之下,落實適性發展的理念
目標:大學選才多元、高中教學活化、學生學習完整、促進社會流動
原則

    ● 大學招生維持多管道、多資料參採方式;考招設計應能有助於推動新課綱強調素養、跨領域及多元選修之精神。
    ● 招生管道以個人申請入學為主,尊重大學校系自訂不同管道招生條件,並重視學習歷程,參考學生高中階段修習特定領域/科目之必修或選修課程表現, 藉由檢視多種類資料,激勵學生適性發展,並能落實高中領域學習的完整性,讓學生於高中所學得以銜接大學教育。
    ● 入學考試將配合大學選才需求辦理,以部定必修課程設計考科評量基本核心能力,加上部定加深加廣選修課程設計考科評量進階學習成就。入學考試時程之安排應避免影響高中正常教學及學生多元適性學習。


大學考招架構


(111學年度起適用,依學生入學大學之學年度計算)

四、    大學考招架構

  依據考招理念與規劃原則,未來大學招生維持多管道、多資料參採方式, 其中並以申請入學為主,重視學習歷程,希望激勵學生適性發展,並能落實高中領域學習的完整性,讓學生於高中所學得以銜接大學教育。

(一) 多元入學管道

   大學維持多元入學管道,可維持多元化的學生組成,包括:區域平衡、社經地位、族群等多元。 多元背景組成的學生透過互相包容、互相尊重的學習環境,可激發學生多面向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避免同質性太高的學習環境中,學生視野受限,不利將來的發展。 大學生的多元組成,除了實現社會正義,更是大學追求卓越的必要條件之一。

   各管道中,繁星推薦與特殊選才屬政策性且少量名額管道;多數學生則仍將以申請或分發為主要入學管道。

(二) 多資料參採

   大學評量選才,採多資料參採,避免以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致使影響高中課程規劃、教學進度以因應入學考試,偏重考科練習。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以「核心素養」為課程發展主軸,強調學習不宜以學科知識及技能為限,而應關注學習與生活的結合。 因此,選才強化參採綜合學習表現,可協助學生試探不同學科的性向,培養通識能力、人文關懷及社會參與,亦可奠定學術預備基礎。

   以學科能力測驗(簡稱X)、分科測驗(簡稱Y)、綜合學習表現(簡稱P)將學生資料分為三大類,是大學招生可參採之條件,也是學生可提供表現學習成果的資料。 學科能力測驗(X)與分科測驗(Y)分別為基本核心能力與進階學習成就的入學考試成績,學科能力測驗(X)代表高中學生應具備的基本核心能力,分科測驗(Y)代表為升學大學應有的關鍵學科能力, 兩類型考試皆由大考中心辦理,另有評量音樂、美術及體育專長之術科測驗,由術科考試委員會辦理。

   綜合學習表現(P)代表無法由統一的紙筆測驗所評量,但能展現學生多方面實力或潛能的各項表現,包括兩部分, 其一為學生高中時期的學習歷程資料;其二為大學校系自行辦理之面試、筆試或實作表現等。 所以綜合學習表現(P)所呈現的是學生的學習歷程(portfolio)、成果表現(performance),或發展潛能(potential),是大學發掘學生、學生展現實力的另一類型可參採資料。


主要入學管道招生條件


(111學年度起適用,依學生入學大學之學年度計算)

五、    主要入學管道招生條件

  四個入學管道中,繁星推薦與特殊選才屬少量招生,大多數學生主要將以申請入學或分發入學管道進入大學。 有關繁星推薦延後至4月辦理,與特殊選才招生條件將另行規劃。申請入學重在參採學習歷程、其他表現或校系自辦甄試項目,因此僅使用學科能力測驗(X)成績;分發入學重在簡單一致,僅採計入學考試成績, 因此可同時使用學科能力測驗(X)與分科測驗(Y)成績。基於尊重大學校系招生選才自主性,於各管道內,可自訂使用不同入學考試成績之項目與組合。

  以下說明申請入學與分發入學招生條件:

(一) 申請入學

  申請入學以參採考生綜合學習表現為重點,重視學生學習歷程,呼應新課綱之多元適性,綜合評量考生能力。

  1. 學科能力測驗(X)成績,各科最高為15級分,可用於第一階段檢定及篩選,亦可用於第二階段採計使用。
  2. 大學校系擬訂檢定、篩選、採計時,最多僅可使用相同學科能力測驗(X)考科4科成績,或就所選之4科中另訂不同科目組合總分。
  3. 考生通過學科能力測驗(X)(含術科)檢定及篩選進入第二階段後,校系可自設參採綜合學習表現(P)之方式,包含資料審查以及自辦甄試項目。
  4. 第二階段甄選總成績之計算,綜合學習表現(P)至少須占50%,學生學習歷程應佔相當比例。

(二) 分發入學

  分發入學完全採計入學考試中學科能力測驗(X)、分科測驗(Y)與術科考試之成績,由校系自訂採計考試科目組合。

  1. 學科能力測驗(X)成績用於檢定時,各科最高為15級分。大學校系可訂定至多2科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作為檢定標準。
  2. 學科能力測驗(X)、分科測驗(Y)成績作為採計使用時,各科最高為60級分。
  3. 考量考生應試負擔,採計考科數3≦學科能力測驗(X)+分科測驗(Y)+術科≦5,其中學科能力測驗(X)≦4(不含術科),分科測驗(Y)≥1。
  4. 採計科目之成績可加權計算。。

入學考試


(111學年度起適用,依學生入學大學之學年度計算)

六、    入學考試

  大學入學考試乃配合大學選才需求辦理,藉由統一的紙筆測驗有效評量學生學習成就。 配合新課綱強調核心素養與適性選修精神,以及綜合考量大學選才多資料參採設計、學生學力及應考壓力,入學考試除學科能力測驗(X)與分科測驗(Y)外,並有術科考試,另得設其他檢定類型考試。 以下說明學科能力測驗(X)與分科測驗(Y)之考試科目、命題方向與成績表示。

(一) 考試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X)評量考生基本核心能力,分科測驗(Y)評量考生進階學科能力,考生皆可依大學校系規定之考科自由選考。 為降低考生應考壓力,並考量大學校系可自訂不同管道使用入學考試成績之項目與組合,學科能力測驗(X)與分科測驗(Y)考試之考科以不重複為原則。

  對於未設為考科之學習領域,大學校系若欲了解學生修習情形,如資訊領域課程等,可藉由檢視學生歷程檔案中考生修習特定領域/科目之必修或選修課程情形,或自辦指定項目予以評量。

  考量學生於加深加廣選修的國語文、英語文領域訂有必須修習的學分數,足可持續提升學生語文能力,及為使選修課程不受考試影響,分科測驗(Y)不再辦理國文及英文考科; 另考量大學理工科系及部分商管學系等對於學生數學領域之修習有較多要求,分科測驗(Y)另辦理數學甲考科,並自114學年度起辦理數學乙考科。

 
  1. 學科能力測驗(X)考試科目包括國文(含國語文寫作)、英文、數學 A、數學 B、社會、自然等考科,考生可自由選考,成績均採級分制。各考科測驗範圍皆為部定必修科目。
  2. 分科測驗(Y)考試科目包括數學甲、數學乙(自114學年度起辦理)、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等七科,考生可自由選考,成績均採級分制。各科之測驗範圍為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科目(課程)。

(二) 命題方向

 

  十二年國教以核心素養為課程發展主軸,依據十二年國教課程發展指引,各領域/科目學習重點由「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兩個向度所組成, 用以引導課程設計、教材發展及學習評量等,配合教學加以實踐,並能呼應該領域/科目核心素養。 亦即,各領域/科目的課程應透過學習內容、教學方法及學習評量三者的綜合運用,將課程內涵與核心素養的呼應關係具體展現。 此外,各領域/科目學習重點的架構提供教材設計的彈性,在不同版本教材中,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可以有不同的對應關係。

  基於此,學科能力測驗(X)與分科測驗(Y)之命題方向,將以課綱為主,參考各領域/科目的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設計試題。

(三) 成績表示

 

  學科能力測驗(X)與分科測驗(Y)成績表示皆採級分制。 使用級分而不採原始分數,可避免因各科性質不同、題目難度不同,直接相加比較時,對部分考生不利的情形,並避免學生分分計較,級分之計算亦為社會大眾所熟悉。

  學科能力測驗(X)成績使用於繁星推薦、申請入學時,各科最高為15級分,可直接相加,因考生自由選考,將不另計算總級分。

   學科能力測驗(X)與分科測驗(Y)成績使用於分發入學時,各科最高規劃改以60級分計算,再搭配各系自訂加權權數及選定之同分參酌序,可減少因級分數少造成同分,必須增額錄取情形。

  學科能力測驗(X)成績另設各科頂、前、均、後、底五標,供各入學管道作為檢定使用。學科能力測驗(X)成績用於檢定時,各科最高為15級分。


學生學習歷程


(111學年度起適用,依學生入學大學之學年度計算)

七、    學生學習歷程

  學生所具備考試分數不易看出的其他重要能力、潛能與特質,就是綜合表現之評估,也就是綜合學習表現(P)。 大學選才,除了以入學考試或自辦甄試項目的紙筆測驗評量學生學習成就,更可藉由檢視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瞭解不同學生的性向、興趣、潛能及專業準備,因為每一個學生的修課與學習成效有個別化的進度,正是學習歷程檔案資料的重要內涵。

  大學選才,若能重視學生適性學習的成果,將有助於引導學生按照自己的節奏、速度、興趣、生涯規劃持續努力。 而高中,也更有動力完善規劃部定與校訂課程,發展各種課程教學模式,強化學生實作探索、思辨與專題探究的能力,發展多元評量,也可擬備學校課程地圖,強化課程諮詢輔導; 同時,開拓與大學合作,或與各高中策略聯盟之機會,活化學生學習,完整照顧學生學習權益。

   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參考項目如圖3,原則上各大學校系將就架構內之各項欄位,勾選部分審查與採計項目。


  要能確實推動大學校系重視學生於高中階段的綜合表現,需要各項資料具備可信度。 為此,教育部建置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協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能於高中三年在學期間,逐步累積各項校內外學習表現或活動、競賽參與情形。 學生不需於高三下另行製作履歷檔案,即能提供學習歷程資料以供大學瞭解學生的性向、興趣、潛能及專業準備。

  考生申請大學校系,將依據申請校系之要求,於資料庫中勾選相關欄位資料後,匯出繳交。 而大學各校系須提前明訂審查資料之類別或項目,以讓考生可盡早擬訂相關學習計畫。為了鼓勵學生經過高一高二的探索與陶冶後,能於高三依專長或興趣修習加深加廣選修科目,建議大學校系可於審查資料中明列選修領域/科目的修習要求。

  為鼓勵終身學習,對於嘗試再升讀大學的社會人士或非應屆畢業學生,若無高中階段之學習歷程檔案,大學校系可自訂審查資料內涵。


招生及入學考試日程


(111學年度起適用,依學生入學大學之學年度計算)

八、    招生及入學考試日程

  大學考招願景代表大學端對於未來大學新生的期待與教育目標;十二年國教新課綱與高中端的各項課程轉變,代表對於未來中學多元適性教育的努力與期許。 整體而言,考招時程之安排或規劃,乃同時考量理念的落實以及實務作業上的順暢,包括:

  1. 有利推動高中活化教學,學生適性學習
  2. 有助學生高中課程學習完整,提升學力
  3. 有助學生自主學習,適性發展
  4. 可避免高三班級不易管理困擾
  5. 給予學生有選擇性的升學機會
  6. 大學申請入學招生作業有適當資料進行優質審查
  7. 考試辦理單位有適當時間辦理所有考試業務

   基於上述各項因素,考招時程安排如下,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與術科考試時間另訂:




辦理時程及承辦單位


(111學年度起適用,依學生入學大學之學年度計算)

辦理時程及承辦單位

(一) 辦理時程: 以各招生、考試簡章為準


(二) 承辦單位:


多元入學方案架構圖


多元入學方案架構圖

(111學年度起適用,依學生入學大學之學年度計算)

升學管道流程

*資料來源:教育部大學多元入學網

升學管道流程


各項考試與入學管道關係


(111學年度起適用,依學生入學大學之學年度計算)

考生參加各項考試與可選擇之入學管道說明如下:


(一) 僅參加學科能力測驗:

  1. 可選擇「繁星推薦」、「申請入學」二種入學管道,可由高中向大學校系推薦符合各校系推薦條件之應屆學生或考生個人申請。
  2. 若校系採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作為檢定,考生仍須配合提供。


(二) 僅參加分科測驗:

  1. 僅可選擇「分發入學」一種入學管道。
  2. 僅可選填無需學科能力測驗之大學校系為志願。
  3. 若校系採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作為檢定,考生仍須配合提供。
  4. 考生若有意就讀採計術科之大學校系,另須參加術科考試;術科考試之組別可列為分科測驗考試之科目。


(三) 學科能力測驗分發入學二種考試均參加:

  1. 可選擇「繁星推薦」、「申請入學」或「分發入學」三種入學管道。
  2. 若校系採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作為檢定,考生仍須配合提供。
  3. 考生若有意就讀採計術科之大學校系,另須參加術科考試;術科考試之組別可列為分科測驗考試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