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度特殊選才相關資訊,可上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查詢相關招生訊息
為改善現行多元入學制度較難鑑別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並利大學錄取該類真正具有潛力與才能學生。
以漸進改變、重視大學自主為精神,由大學提供少量名額,於104-106 學年度間以單獨招生方式進行小規模試辦,以招收不同教育資歷之學生。
自105 學年度起,並鼓勵國立大學招收弱勢學生及各大學招收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在地學生)納為招生對象。
(一) 招生對象:
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 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等)。
(二) 招生方式:註: 特殊選才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未於錄取學校規定之期限內完成放棄入學資格者,不得參加當學年度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科 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 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項目 | 預計日程(實際依各校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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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簡章公告 | 原則上各校於每年10月底前公告簡章 |
辦理招生 | 原則上各校於每年10-12月辦理 |
放榜 | 原則上各校於次年1月間放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