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大學入學考招分離及多元入學之精神,使招生制度符合「多元」、「公平」、「簡單」之原則,並達到各校選才之目標,特訂定本方案。
本方案依上述精神分為「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及「大學考試入學」三大招生管道。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招生管道係延續繁星計畫「高中均質、區域均衡」之理念由高中向大學校系推薦符合資格的學生,提供各地區學生適性揚才之均等機會,並引導學生就近入學高中。
【大學個人申請入學】
招生管道則兼具學生可依個人志趣選擇大學校系及大學校系依其特色適性選才之目的。
【大學考試入學】
招生管道打破傳統類組概念,提供校系彈性自主的招生空間,考生多元選擇及適性發展的機會。
由常設專責機構辦理,就考試科目之命題方向及內容進行持續之研究,期使考試題目符合課程綱要,具有評量篩選之作用。本方案採行下列四項考試,由考生視其選取之入學管道選擇應試。
107學年度起考試內容調整,主要為強化語文能力之評量,相關內容可參大考中心施測說明
或至本會下載專區_考試相關_108學年度參閱。
*【註:因應108學年度起各招生管道全面調降參採學測科目數至多4科,且不得使用5科總級分,108學科能力測驗改為五科選考制度】
(一) 學科能力測驗:
(二) 指定科目考試:
(三)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四) 術科考試:
各大學得依其特色訂定招生條件,招收適才適性之學生入學。招生管道有三,「繁星推薦入學」及「個人申請入學」,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及大學校系辦理;「考試入學」登記分發作業由「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辦理。
茲說明如下:
(一) 繁星推薦入學 :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管道係延續繁星計畫「高中均質、區域均衡」之理念由高中向大學校系推薦符合資格的學生,提供各地區學生適性揚才之均等機會,並引導學生就近入學高中。
(二) 個人申請入學 : 「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管道則兼具學生可依個人志趣選擇大學校系及大學校系依其特色適性選才之目的。
(三) 考試入學 : 「大學考試入學」招生管道打破傳統類組概念,提供校系彈性自主的招生空間,考生多元選擇及適性發展的機會。
(一) 辦理時程: 以各招生、考試簡章為準
(二) 承辦單位:
考生參加各項考試與可選擇之入學管道說明如下:
(一) 僅參加學科能力測驗:
(二) 僅參加指定科目考試:
(三) 學科能力測驗及指定科目考試二種考試均參加: